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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减轻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资金压力,保障其刚性住房需求,出台《关于下调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享受资助购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对符合《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购房人予以支持,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款比例从最低20%下调至15%。
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与《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实施方案》所明确的购房资助的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1.此次政策适用对象为符合《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享有购房资助的购房人。其他购房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按原规定(最低20%)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7月1日之前的,按下调前政策执行。
此前,为支持更多人在常就业创业、扎根常州、安居常州,我市推出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房政策,通过购房补贴形式,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购房补贴金额为购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支持住房困难工薪群体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方面,新政要求,申请对象需要在常州无商品住房,或在常州拥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新政对申请对象没有户籍限制,无论是目前在常州工作生活的新市民,还是准备来常州就业扎根的各方人士,都可以申请购房资助。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在资助标准上,符合购房资助申请条件,需要在常州购房资助专项房源库内选购一套建筑面积140㎡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即可获得购房款总额15%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资助。
当享受购房资助的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时,以及在常州购买其他商品住房时,应全额退还购房资助资金(不计息)。
此外,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除本次购房资助政策外,还可同步享受“生活居住双资助”“龙城英才”等购房支持政策。
第一批购房资助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来源:常州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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